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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权卖出是指期权交易中的一种角色,也称为期权的卖方或写方。卖出期权的人在交易中承担了一些义务,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行使义务:当买方选择行使期权时,卖方必须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向买方交付标的资产(对应于认购期权)或者buy标的资产(对应于认沽期权)。卖方必须履行这一义务,无论其盈利与否。
2. 限制义务:期权卖出者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,无法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,将标的资产卖出或者进行其他处置。这个限制义务可以保证买方在期权行权时能够得到相应的权益。
3. 潜在损失义务:期权卖出者的损失潜力是无限的。如果标的资产价格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大幅上涨(对应于卖出认购期权)或者大幅下跌(对应于卖出认沽期权),卖方需要按照约定价格履行交割义务,即使这意味着损失巨大。
4. 义务的时间限制:期权有固定的到期日,卖方在期权合约到期之前必须履行义务。如果买方没有选择行使期权,到期时卖方不再有任何义务。
需要注意的是,期权卖出者通常会收取期权费用,这是买方buy期权时支付给卖方的费用。这些费用可以作为卖方承担上述义务的补偿。
总的来说,期权卖出者在交易中承担了行使义务、限制义务和潜在损失义务,而且这些义务的履行时间和条件都受到期权合约的限制。在期权交易中,卖方需要仔细评估风险,并决定是否愿意承担这些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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